近期,红牛商标纠纷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泰国天丝通过官方微信发文,详细讲述了红牛的起源和发展史,并指责华彬集团在合资公司体系外生产红牛产品。中国红牛则予以反驳,指责泰国天丝撕毁合作协议,并指责其对中国红牛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起商标侵权诉讼,意图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自1995年红牛饮料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其销售神话不断,但也伴随着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之间持续的纠葛。围绕商标使用、商标权等问题,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共识。泰国天丝以20年经营期限到期为由,要求华彬集团停止使用红牛品牌。而华彬集团则坚称,双方约定的合作期为50年,目前远未到期。华彬集团还强调,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围绕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议,一份被称为“50年协议书”的文件至关重要。这份协议详细规定了中泰各方在红牛饮料生产、销售、商标使用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泰国天丝一直否认签署过该文件,但多地司法机构已认可其真实性,中食、中浩两家公司也出具了确认意见。这份协议为红牛在中国市场的商业实践奠定了重要基础。
红牛饮料最初由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发明,并在泰国和印尼销售。后奥地利人马特希茨受到启发,与许书标合作,在奥地利推出了RedBull,即奥地利红牛,在全球范围内销售。1993年,许书标与海南成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试图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市场。然而,生产许可成为一大难题。1995年,在严彬的协调下,中泰企业合作,最终经多方努力,中国红牛取得了政府的生产批准。
在取得政府批准后,1995年11月10日,严彬代表中国红牛与中食公司、中浩公司、泰国天丝签订了“50年协议书”。该协议详细规定了各方在红牛饮料生产、销售、商标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关于商标使用的约定,奠定了红牛在中国市场的基本商业模式和合资各方的合作规则。
中国红牛商标的获得同样不易。由于泰国天丝在中国注册商标时遭遇波折,严彬又出面协调,最终通过购买方式获得了斗牛图案商标所有权。汉字“红牛”商标则是基于严彬的坚持,最终才确定。这些商标是红牛在中国市场的重要资产。
在签订50年协议书的同时,中泰各方还签订了一份《合资合同》,其中对商标权利义务有详细规定,再次证明中方股东对商标的投入和所有权。1997年,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中食公司、中浩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红牛股权及权利义务转让至华彬集团,进一步确立了华彬集团在中国红牛运营中的核心地位。
对于合作协议为什么是50年,这与当时合资公司所处的时代背景分不开。1990年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为30年,但为了保证各方的长远利益,考虑到红牛生产许可以及商标来之不易,各方决定签订50年协议书,确保合资公司50年内在中国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
泰国天丝多次指责华彬集团存在“合资公司体系外循环”行为,但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其指控。法院指出,华彬集团在中国红牛之外成立多家工厂和销售公司的行为早已存在,且得到了泰国天丝方面的默许。这一判决为华彬集团正名,同时也为红牛商标纠纷画上了阶段性的句号。
中国红牛商标纠纷背后,是商业实践与法律纠纷的交织。红牛在中国市场的成功,离不开华彬集团的努力和付出。未来,双方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分歧,共同维护红牛品牌的形象和利益,将是双方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作者: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