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日报讯(熊川 吴效彤)——
“重视程度20分、办理态度15分、面商沟通15分、答复情况20分,办理效果30分。”近日,笔者在永定区人大常委会采访时,工作人员拿出了人大建议量化评分制一览表。自2023年起,人大建议督办不再仅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指标作为评判标准,而是进一步细化为从重视程度到办理效果共五个方面的量化评分。据永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核实,这一创新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创,使人大建议满意度测评变得更加具体、可感。
“今年的工作评议方案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对测评指标、测评模式、测评机制进行了优化。”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海辉指出,尤其是相对于过去笼统、凭印象打分的方式,本次工作评议采用了分项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计算得分数,并综合生成评价结果,明确了三个等次分数线,进一步增强了评议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为了让人大建议在督办过程中更加客观公正,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围绕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五个方面,以百分制按不同分值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结果评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在80-100分之间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及以下为“不满意”。这样的细化分值,有助于承办单位明确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从而不断优化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措施和成效。
测评前,永定区人大常委会会组织现场调研,由督办领导会同区政府牵头领导,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领衔代表、附议代表等组成的调研组,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场了解建议办理的真实性,听取办理的相关情况汇报,测评人员则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满意度测评票,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此外,永定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测评结果上报区委,并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对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年终绩效考评(人大部分)加分,并作为推选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规范和改进,主要领导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若整改情况仍存在问题,则给予通报批评,并列为次年持续跟踪督办的重点代表建议,并视情况启动视察、质询、追责等进一步监督措施。
(图片:人大建议量化评分制一览表)
通过这一系列的创新举措,永定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建议的督办效果,使得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