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信息,一些人遇到事情时,总会首先想到找警察朋友了解对方的底细。然而,这看似只是小事,却可能对公安工作造成违规,甚至构成犯罪。为了朋友,请三思而后行。
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这些信息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其活动情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到各种骚扰电话,背后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可怕现实。此外,如果明知或可能知悉对方会利用个人信息实施诈骗行为,仍然为其提供个人信息,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同时,如果为了获取对方的个人信息而给予公安人员财物,那么可能触犯行贿罪与受贿罪。受贿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因此,我们必须掂量一下。
如果对方利用公安提供的位置信息、轨迹信息,实施杀人、强奸、绑架等行为,那么公安工作人员可能涉嫌相应犯罪的共犯。
因此,我们要保持警惕,不要以友情绑架,破坏别人的工作纪律。不要给别人添麻烦是基本的素质。让我们共同维护社会秩序,让友谊长存。
来源:太原古交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