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被抢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付?第三者商业险是否赔付?
《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在盗窃、抢劫或抢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仅在抢救费用垫付上承担垫付责任,不垫付财产损失,第三者商业险可拒赔。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付?第三者商业险是否赔付?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交强险应赔付,第三者商业险可拒赔。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受害人可向谁主张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可向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所有人、管理人,机动车挂靠人、被挂靠人,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以及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主张赔付。
事故发生后,交强险能对司机或乘坐人员赔付吗?
交强险的赔付对象为第三者(即车外人员),对于司机或乘坐人员的损失应转换赔付角度,由对方车主、保险公司依法赔付,同时可主张座位险赔付。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逾期投保),车主是否需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依法投保交强险。未依法投保的,车主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
未投保交强险(或逾期投保)车辆发生事故,侵权人与投保义务人非同一人,投保义务人需赔付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如侵权人与投保义务人非同一人,两者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保险公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保险公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投保义务人在赔偿后,可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应如何赔付?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多辆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内赔偿,未投保的车辆应由车主或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
同一事故致多人受伤,部分受害人能否先行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同一事故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法院按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赔偿数额。部分受害人可先行起诉,法院可根据其损失比例判决。
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理赔。
车辆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车辆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交强险伤亡保险请求权能否转让或设定担保?
不能。交强险的功能为保障受害人及时救助,其人身伤亡保险金具有人身属性,不可转让或设定担保。
行人或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或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司机是否需赔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法院是否支持贬值损失?
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认定,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各地法院判决标准不一。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宜采取审慎态度。
受害人伤情严重,无法支付大额医疗费,怎么办?
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一方先予执行。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支付期限的,对方不按约定付款,怎么办?
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直接提起诉讼,之后,受害人可凭司法确认裁定或判决书、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造成搭乘人损伤,能否减轻驾驶人责任?
此为好意同乘,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机动车使用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减轻其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已由社会保险报销的医疗费,是否还可再行主张赔付?
实践中,社会保险已报销医疗费不计入赔偿范畴,但受害人投保的商业险赔付的,不应抵扣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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