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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批量维权、恶意抢注……这些知识产权“碰瓷者”栽了

交汇点讯 为有效规制滥用权利、恶意诉讼等行为,净化创新生态,大力倡导诚信诉讼和依法理性维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6日发布了江苏法院第二批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假冒著作权人起诉、恶意申请专利并提起诉讼、恶意抢注商标并投诉权利人、非正常批量维权、权利人诱导“陷阱取证”、诉讼突袭阻碍竞争对手上市等情形。案件判决体现了江苏法院依法惩治恶意诉讼、滥用权利等行为,积极有效规制非正常维权,倡导公平竞争的鲜明态度和价值导向。

以下案例为典型案例之一:

假冒著作权人起诉被处罚案

田某某认为南京南某国际展览中心(以下简称南某展览中心)2019年未经授权在网站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花鸟岛》摄影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南某展览中心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南某展览中心抗辩认为,田某某并非涉案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主体不适格,属于“碰瓷式”恶意维权。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田某某提交的《花鸟岛》摄影作品底稿记录的拍摄时间与作品展示的白天画面明显不符,且底稿所记录的拍摄日期晚于南某展览中心使用该摄影作品的时间。法院据此认定,田某某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并以此作为证据提起诉讼,属于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遂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田某某处以50000元罚款。

该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伪造证据、恶意诉讼的司法导向,有力震慑了假借维权之名牟利的不法“维权者”,弘扬了诚实守信的价值观。

这些案例判决显示,江苏省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坚持依法惩治滥用权利的行为,有效规制非正常维权,倡导公平竞争和诚信诉讼。判决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知识产权维权中的重要性,并呼吁权利人遵循诚信原则,通过正当、合法程序维权,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同时,这些案例也提醒公众要警惕假借维权之名的恶意诉讼行为,共同维护创新生态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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