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章润色重写如下:
标题:小杨的进步之路——关于债务与诈骗的深入思考
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借钱似乎成了大爷的专利。许多人在借款前后态度变化巨大,借款前表现得谦恭低微,仿佛自己是最可怜的人,而借款后却变得傲慢自大,仿佛全世界都欠他。许多人都经历过这种恼人的讨债过程,如:“兄弟你缓我一段时间,我现在没钱”、“兄弟别急,有钱就给你了”、“我不是没钱吗?有钱能不还你吗”、“别催了行不行,烦死了”乃至“对方不是您的好友,请发送好友验证”。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欠多少钱才会导致对方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面临牢狱之灾呢?
通常来说,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要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是非常困难的,与欠款金额大小关系不大。也就是说,无论欠款金额是一万还是一亿,只要双方书面或口头达成借款协议,要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是非常困难的。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对方以借款为名,实际上却是在诈骗。那么,我们能否报警说对方诈骗呢?通常情况下,报警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没有证据的话,依然无法让对方承担法律责任。诈骗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他人产生错误的认知,并基于这种错误认知而处分财物,最终导致一方获利而另一方受损,且这两者的因果关系明确。简单来说,如果一方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还款,那么这种行为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然而,你怎么知道对方是否打算还款呢?如果对方被抓,他肯定会一口咬定自己是想还款的,谁会承认自己是在行骗呢?因此,警方通常会审查对方借款后的行为,如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或消费挥霍,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编造借款理由等。如果一个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却仍然借款用于挥霍,那么才有可能被定性为诈骗。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将老赖送入监狱,至少需要证明:他借款的理由不真实、他没有偿还能力、他得到钱之后用于挥霍,不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有可能。
然而,现实中的经济纠纷非常多,对于借款问题,各地公安机关通常的做法是能推到法院就推到法院,即使对方的行为符合了诈骗的一些特征,也很少有公安机关会认真研究,一般会看到借款协议就直接将案件推给法院。大多数人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透过表象看实质。因此,遇到一个会认真帮你分析对方是借还是骗的警官,是非常考验运气的。如果公安机关不介入,你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书对于老赖来说可能只是废纸一张,因为他们根本不怕,反正他们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你即使赢了官司也执行不到钱。也就是说,现实中,即使对方的行为明显符合诈骗的定义,公安机关也可能选择不管。
因此,我的人生哲学是:不要随意借钱,无论关系多好。你的朋友不会因为你不借钱而疏远你,但可能会因为借了钱,你既失去了钱,也失去了一个朋友。
(注:以上文章保留了原有图片)